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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用“硬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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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湖北用“硬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

文章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1/12/06
浏览量

12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硬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软环境”情况,省委政法委及省直政法各单位分别介绍了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及成效。

省委政法委:

从全省抽取141件重点案件开展评查

“我省围绕群众满意抓监督考核,设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带动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向社会公开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近200个。”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肖红梅介绍。

我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的内容之一,持续深入推进。

坚持“开门整顿”,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场主体和企业家意见建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全力整治。

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制定评查案件办法,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执法检查。省委政法委从全省抽取141件执法司法重点案件,组成专业评查组进行评查,对评查发现的瑕疵和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推动省、市、县三级分层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省法院:

对排名靠后法院院长通报约谈

省法院副院长李群星介绍,通过出台湖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建立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机制,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通报约谈,督促各级法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3个专项活动同步开展。

省法院编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开通全省法院诉讼费网上缴退等做法得到市场主体积极评价。

全面排查出年底不立案、随意扣除审限、超标的查封等影响营商环境的26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省检察院:

对11件瑕疵案件逐案追责问责

“省检察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实践工程,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取得积极成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说。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1.1万余件。其中,对该立案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件、撤案59件;对财产性强制措施不合法或必要性不足的,依法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或者解除、调整的检察建议101件,涉案金额2.3亿元;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案件95件;办结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714件等。

集中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涉市场主体重点案件进行清理排查,对11件被评定为瑕疵的案件,逐案开展司法责任认定和追责问责工作。

通报7起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倒逼检察人员履职尽责。

省公安厅:

全面查纠“逐利执法”并整改

“坚持打防并举,不断推进平安湖北建设。”省公安厅副厅长董煜华介绍,全省公安机关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同时,常态化开展治安、交通、校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省事故多发的3000个平交路口进行安全改造,已完成2651个,年底将完成预定目标。

全力纠治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抽查警情1.5万余起,整改不及时立案、未审批警情等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公安规范执法闭环建设。

全面查纠“逐利执法”,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交叉检查活动,共排查2019年以来受理的经济犯罪案件4552起,发现整改问题120个。

突出建章立制。持续深化“万警访联万企”活动和公安“放管服”改革。

省司法厅:

从源头防止“带病”文件出台

“充分发挥依法治省办职能,提请研究出台《法治湖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重点内容,高位谋划,全面推进。”省司法厅副厅长曾群说。

同时,组织开展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命名20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

向省营商办申报18个县(市、区)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单位,以创促建、以创促改。

注重制度供给,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对拟以省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审核把关,依法审查涉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644件,从源头防止“带病”文件出台等。(周寿江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