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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防办:完善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线解读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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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防办:完善人防工程管理制度, 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线解读 《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文章来源: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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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上午,宜昌市人防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向永宁在三峡日报社新闻大厦10楼演播厅参加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网友解读新修订的《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

向永宁向网友介绍,2020年1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20年1月9日,王晓东省长签署省政府第411号令予以公布,自2020年3月1日期施行。他重点解读了《决定》中关于人防规定、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维护等几个方面内容,并就社会资金是否可以参与到人防工程开发建设、安全性如何保障、人防工程维护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和禁止行为等问题做了说明。

新修订的《决定》,必将对指导宜昌人防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徐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