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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防灾

韩国民防概况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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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政府十分重视民防建设,视其为国家防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50多年的努力,韩国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民防体系,制定了有关法律和法规,在全国范围内组建了民防卫队。
  一、民防立法
  韩国目前实行的民防法共有3部,即:《民防卫基本法》(1975年7月25日颁布)、《民防卫基本法施行规则》(行政自治部令)、《民防卫基本法实行令》(总统令)。韩国民防的定义是:在发生外敌入侵、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时,公民在政府统一组织指挥下,进行防空、支前、救灾等自卫、自救活动。
韩国民防概况
  二、指挥体系
  韩国设中央民防卫协议会,由总理任委员长,财政经济部长官和行政自治部长官任副委员长,政府各部长官和国家安全保障会议非常企划委员长、国家情报院次长任委员;各道、市直至基层政权机构设地区民防卫协议会。行政自治部下设“民防卫灾难统制本部”(局级,原隶属内务部,内务部撤消后改隶行政自治部),为全国民防协调机构,下设民防卫灾难管理局、防灾局和消防局。此外,还另设有国立防灾研究所、中央119救助队。根据《民防卫基本法》,民防卫灾难统制本部长可根据民防卫计划下达民防卫准备令(建待避设施,部署及维修消防及防空装备);行政自治部长官、各道知事、市长、郡首、邑、面、洞长可根据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事态颁布民防卫动员令,动员民防卫队。政府各部长官可根据民防卫计划对总统令所指定的建设物、设施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下达全部或部分征用令。
上图为:画满涂鸦的地下防空洞
  三、民防组织
  民防卫队是韩国民防专业队伍,系将一般居民统一进行军事化编组的固定组织。根据民防卫基本法,除国会议员、警察、消防员、劳教管理人员、新闻工作人员、军人、军务员(文职)、乡土预备军(民兵)、灯塔管理人员、驻韩外国军队雇佣人员、远洋船员、在偏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及其他身心障碍者和慢性病患者外,凡年满20(以当年1月1日为准)至45岁(以当年12月31日为准,战时延至50岁)的韩国男性公民均为队员,女性及其他年龄段男性公民可根据本人自愿参加,其任务是:当遭受入侵或灾害,全国或局部地区安全与秩序受到危害时,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开展防空、防灾、抢救、恢复活动,并对军队作战提供运输、构筑工事等劳务支援。民防卫队虽无武器装备,也不直接参战,但与乡土预备军(民兵)、警察一样也属“预备战力”的组成部分,在韩国的“总体防卫战略”中占据一定地位。民防卫队分为以居住地为单位编组的“地区民防卫队”和以工作单位为基准组成的“在职单位民防卫队”。地区民防卫队分为洞、里(街道、村镇)民防卫队和市、郡(县)、区民防卫技术支援队。民防卫技术支援队由具有防水、防空、医疗、电气、通信、土建和化生放等专业技术知识人员组成。民防卫队每年进行一次编组,根据居民证和其他有效证件登记造册。队下辖若干小队,小队下辖若干分队,队长由政府统一任命。民防卫队由当年任命的民防卫队长指挥,并受当地行政长官指挥、监督。
韩国民防概况
  四、防护措施
  (一)应急措施。行政自治部长官或各级行政长官在确认发生民防卫事态时,可采取应急措施,下达组织居民避难、交通管制、转移人员物资、灯火及音响管制等命令;对有碍执行民防卫任务的设施、物品、工程项目,向其业主下达发行、动迁、疏散、转移命令;限制或禁止有碍民防卫行动的工程项目。
  (二)防空措施。为防敌机夜间空袭,可实行灯火管制,时间为当日日落至翌日日出。灯火管制以有线无线广播、警报器和钟声传达。
  (三)防化生放措施。规定民防卫装备物资中包括防毒面具、检测装备、防护物品、除毒剂、污染标记牌、地面消毒装备物资等。
韩国民防概况
  五、民防设施建设
  《民防卫基本法》施行令规定,民防卫设施包括隐蔽设施、灯火管制设施、供水设施等。隐蔽设施包括防空洞、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建筑物地下层等。韩国地下建筑比较发达,汉城、釜山建有地铁,大多数城市有地下通道和地下商业街。汉城市地铁总长度为216.5公里,在2005年增加至120公里新线路,地铁与郊区铁路连接,可以用作人员疏散。汉城地铁、地下通道、地下商业街相互通联,形成庞大的地下建筑网。据初步计算,目前汉城市地下设施可供近250万人防空隐蔽,已建紧急供水设施,可储水约100万吨。此外,韩政府还不断完善预警系统,并使之现代化、自动化,在山区、岛屿和接敌地带还安装了微波通讯设备等。
  六、教育训练
  民防卫队员每年需接受10天共50小时的教育训练。收到参加教育训练命令的民防卫队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训练,服从民防卫队长和教官的指挥。为增强国家安全保卫观念和提高应变能力,民防卫队员还必须接受以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定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教育”,并掌握防空、消防、救灾等有关知识与技能。建队以来,韩政府先后聘请了数千名大学教授、社会名流、电气、建筑、医学专家等施教,由道、市、郡负责人和警察署长主持近万余次“特别讲座”。同时,发行有关民防的宣传手册、连环画、录音带、录像带等数百万份(册、盘、部)。近年,还特别增加了对民防卫队员的防化、生、放训练,除委托军校代培骨干外,还由军队协助训练10余万名队员,组成1.45万个“三防”分队。
韩国民防概况
  韩政府将全国分为8个民防演练区、3个灯火管制区。将每月15日规定为“民防卫日”,举行全国性民防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熟悉“战时国民行动纲要”、防化生放、保护工厂、港湾和地下设施以及结合地区、季节特点防灾、救灾等。针对国际恐怖活动,近年来又增加了公共场所防毒气、消毒、疏散人员等演练。演习时,军警出动战斗机、装甲车、消防车、侦消毒车予以配合;演习后,由中央讲评团和地方军、警、民、官联合统制团检查演练效果。
  此外,民防卫队还参加历年举行的美韩联合集团军群规模的“乙支焦点透镜”演习,通过演习检验军、政、警、民的临战状态,确立“国家总体战”态势。演习中,以首都圈为重点,在全国实施大规模民防作战,演习科目包括灯火管制、宵禁、交通管制、食品及能源配给、征兵动员、防化生放等20余个项目。
韩国民防概况
  《民防卫基本法》对民防卫活动作了严格规范,如不得借民防卫组织搞政治运动、影响企事业部门正常工作等,并规定了救护、治疗、损失赔偿、应急措施、补偿、警报、处罚等条款。韩政府每年都表彰一批优秀民防卫单位和个人,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也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如民防机动队员在紧急情况下不应召,可拘役一年或罚款200美元。